广西:管教无效的未成年人被送到专门学校 家长不得阻挠
2026-08-28 16:14:02 点击:380

日前,广西管教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无效并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。成年《条例》提出,人被经管教无效的专门阻挠未成年人被送到专门学校时,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阻挠。学校
《条例》规定,家长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、广西管教所在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严重不良行为,无效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成年,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将其送至专门学校,人被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,专门阻挠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。学校未成年人被决定送至专门学校的家长,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配合,广西管教不得妨碍阻挠。
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,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注重树立优良家风,培养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和是非观念,增强未成年人应对不法侵害的自我保护和处置能力。





